笔趣阁 - 都市小说 - 明谋天下在线阅读 - 第338部分

第338部分

    “臣知罪,自请辞官归去,请陛下允准!”

    “辞官?如此也好,朝廷留尔这般囊虫,亦是无用,来人,摘去他的乌纱,罢黜为民!”

    眼瞧着临到此时惠世扬还存着侥幸心理,朱常洛嘴角露出一丝冷笑,挥了挥手,干净利落的道。

    如此宽容的判罚,简直让在场的群臣都有些不真实的感觉,要知道,大明朝自英宗以后鲜有杀文臣的例子,但是不代表文臣就可以高枕无忧了。

    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,文臣的特权仅止于死而已,最典型的就是廷杖,大明朝的文臣对于这种刑罚恐怕都不会陌生,当然,到了现在为止,廷杖的意味已经变了味道。

    但是跟在后面的徒刑和流刑,却是实打实的,以惠世扬的贪腐银两数额之大,流放千里都算是便宜他的。

    可皇帝却只轻轻松松的免了官职就放过他了?

    事实证明,他们还是将天子想的太过仁慈了,将惠世扬罢黜为民之后,还未等到他感恩戴德,就听得御驾当中又传出声音。

    “三司何在,惠世扬如今已经被罢黜为民,尔等可以开始审理其贪腐一案,依照朝廷律法,贪腐银两超过七万余,该当何罪?”

    众臣目瞪口呆,就连一旁的三司官员也是面面相觑,半晌,大理寺卿方才犹犹豫豫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陛下方才所言,将惠世扬罢黜为民,难道不是判罚吗?”

    “自然是的!”

    朱常洛点了点头,毫不犹疑的说道,不过顿了顿,他却是一脸理所当然的反问道。

    “罢黜为民乃是朕对于惠世扬作为朝廷官员的处罚,但是身为大明子民,他的行为自当受大明律约束,如果朕没记错的话,大明律当中对于犯罪之人,有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五刑,难不成从何时起罢官可以替代五刑了不成?还是说……尔等以为自己身为官员,便可超脱于大明律之外?”

    第七百六十二章:立决无赦!

   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朱常洛的反问是一种现实!

    身为官员,大多数时候的确可以超脱于大明律之外,或者更准确的说,中国从古至今都不是一个法制至上的国家,无论是明律,还是之前的宋律,唐律,乃至于汉律,都是针对于平民阶层制定的律法。

    因为在中国,有太多的东西可以超脱于律法之上了,皇权自不必说,虽然有过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,但是仔细想想就知道,这句话说的是同罪,而非同罚!

    而且这句话的起源是史记当中的商君列传,据传是出自于法家的名士商鞅,如果要说中国古代对于法律贯彻的最为彻底的一个时期的话,那肯定是商鞅变法的那段日子了,但是有意思的是,即便是大名鼎鼎的商鞅,也没有将这句话落实。

    当初商鞅在秦国变法之时,尚是太子的秦惠文王在门客的教唆下犯法,按照律法,当以黥刑,刺面为罚,但是由于秦惠文王特殊的身份,最后即便是商鞅也只得妥协,用处罚太子的两位老师来替代太子,最终才得以平息风波。

    更不要提自唐以来历朝历代都有八议之法,以议亲、议故、议贤、议能、议功、议贵、议勤、议宾为八议,凡是符合这八种规定的犯人,虽然得不到完全的免刑,但是至少减轻一等以上的刑罚是光明正大的。

    所以一直以来,无论是在朝臣的观念当中,还是在以前的皇帝观念当中,都压根没有把官员这个群体纳入大明律的管辖范畴,翻开史书瞧瞧就知道,大明朝因为冒犯皇帝,或者徇私舞弊被罢免的官员有不少,但是官员犯罪,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,真正经过三司审查用大明律来判罚的官员,应该说一个都没有……

    所以当天子说出,要按照明律来处罚惠世扬的时候,众臣皆是一阵恍惚,到底哪里出了问题?

    天子说错了么?似乎也没有。

    惠世扬的确是大明的子民,既然是大明的子民,受律法约束当然没什么不妥当的地方,但是明明,以往出现这样的例子,都是罢官了事,怎么到了现在,仿佛惠给事中的官就白白的给免掉了呢?

    还未等众臣想明白这其中的弯弯绕绕,万世德就上前一步,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陛下,依律当处以流刑,鉴于所犯之罪甚重,臣以为杖一百,流三千里最为适宜!”

    万总宪现在算是看出来了,天子这次是铁了心的要拿惠世扬立威了,与其让别人说出这些话来,倒不如他自己先说。

    不管怎样,科道言官当中的事情,总归还是由科道自己来解决更好,虽然说今天这帮御史已经将科道的颜面丢了个尽,但是作为都察院的正印官,科道的领头人物,万世德还是想要尽力挽回一下科道言官的尊严。

    见得万世德出面,大理寺卿郑继之和刑部尚书赵焕都识趣的后退了一步,要知道,今天科道可算丢尽了颜面,作为科道之首,万世德此刻的情绪想必也不怎么好,还是不要惹他为好……

    “好,便依总宪所言,惠世扬贪污受贿近七万两,依大明律,杖一百,流三千里,家产尽数抄没!”

    所谓君上,金口玉言,出口成宪,朱常洛淡淡开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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